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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一篇15000字的案例复盘 2014-11-14 乐纯的伙伴们 文/@奶牛Denny

作为理解此案例复盘的基础,请点击最下方的“阅读原文”,阅读两篇短小但有价值的前文:《人和处境》和《咖啡馆的错觉》。否则你可能会觉得很奇怪。(如果你是因为朋友圈分享不小心进入到这个案例中来的)

在从乐纯开始至今,我一共做了四个比较复杂的决定。

在说这个四个决定之前,我想先正面回应一下喃喃的几个关于我的“不实言论”。虽然这些“不实言论”都不是事件中的关键,但是我不希望大家带着我是“顾左右而言它”的态度在做这次复盘。

针对喃喃第一点:我确实有在1月初鼓励过喃喃酸奶做创业。具体时间和方式我无法考据。喃喃肯定不是因为我的一句话而创业的。喃喃决定创业肯定是因为她有许多的热情和各方面的动力。 关于股份,我在3月加入时和喃喃提出,希望在一开始就把股份分配谈清楚。她以非常友好地态度表示: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就谈股份有点奇怪。我坚持了一次。喃喃缺少相关的经验,于是她委派她有创业经验的亲人和我通了一个长达90分钟的电话。他直接询问了我对于股份的意向。我表示,现在自己带着两个由自己发工资的助手,参与乐纯,期望占25-30%的股份。我同时主动提出,这个股份仅在我全职加入该创业公司时成立并兑现;如果我没有全职加入,则不占任何股份。我们的沟通非常友好,对方表示知道了我的需求;但是并没有在这个电话上直接答应或者拒绝我对于股份的要求。这是我和喃喃关于股权分配的唯一一次直接讨论。之后喃喃未与我明确股份的具体数字(这一点喃喃所说的不符),所以就更不用谈协议了。 3-4月,我和喃喃是非常彼此信任的,所以我也没有再PUSH她,她也没有主动提起。一直到我6月下旬到“被希望”做CEO之前,我确实都是在无薪(倒贴钱发工资给助手)、无明确股份地在做事——因为我一直把注意力放在把乐纯做出点起色上。觉得今后全职加入了,喃喃心里应该有了那个25-30%的数,不会差太多。而且,如果喃喃没有兑现,我一定会选择离开,而我相信自己的能力会喃喃愿意用25-30%的股份留下我。大概就是这么个逻辑。 创业中的很多事情,基于契约精神,是可以走通的。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确实用契约精神也无法解决,于是就产生了复杂问题。 针对喃喃第二点:先认错——我确实记忆出现了严重偏差:喃喃和小伙伴们来上海是3月28日,而非我上次错误写下的6月下旬;乐纯的黑暗前的兴奋期也是在6月上旬,而非6月下旬。对这个时间点写错,我直接道歉。 而“被要求做CEO”一事,是没有记忆偏差的。在3月28日见到我当天的晚饭上,喃喃第一次主动提出说希望我做公司的CEO。她的原话大意应该是:“#我们正在接触中的投资人#知道你正在参与乐纯,他也很高兴,希望你能来做乐纯的CEO。我也觉得这对我们把乐纯做好非常有利。” 当时在场的除了我和喃喃,还有畅畅和喃喃男友。我们在徐家汇港汇五楼的Pizza Express点了烤鸭Pizza。当场我的反应是——我比较婉转地拒绝了。原因是因为3月28日我作为点评的全职员工,刚刚启动在点评今年最大的市场项目(也就是我在另外一篇专业文章中所讲到的案例)。所以我表示目前无法马上全职加入乐纯担任CEO的工作。但是“被要求做CEO”的这个印象确实是留下了。这是我能回忆到的所有细节。 4-6月,我一直在鼓励喃喃找有运营经验的人做CEO或者COO,喃喃一直在谈,但是一直没有找到。6月中旬开始,她跟我表示她遇到很大压力无法承担各种事务;6月中旬,我负责的点评项目也进入了收尾阶段。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我第一次跟喃喃提出了,我可以“考虑”接手CEO的职位。这绝对是早于我预期地全职加入乐纯的时间的。 那时,喃喃遇到了很多问题、生产也完全陷入停滞,这很明显更像是一个“患难与共”的时间点。如果纯粹出于商业动机,而没有“朋友太累我应该帮忙”的因素,我是不会在那个时间点全职加入乐纯的。 但是我确实没想到,这在日后会成为被人、甚至被喃喃诟病的事情。这之后发生的事情,我会在复盘中的《决定一》中详述。 针对喃喃第三点:在知道配方里有奶粉奶油的那个电话的当晚,我的情绪和思考是异常复杂的,接下复盘中的《决定三》是专门讲这一点的复杂性。

针对性的回应结束了。接下来我会和大家讨论这四个比较复杂的决定。

我会将这四个决定中的“客观处境”和“我的主观行为和分析”分开。然后你可以思考一下,如果你面对这样的处境,你认为怎样做是最好的应对方式?然后我会给出我的应对方式,你可以做一个对比。

这一部分本来是我日记中的复盘,但是既然这件事情已经发展到了今天双方都提供了非常完整幕后信息的程度,所以我将复盘写在这里,大家可以一起客观地思考下次面临到类似的每一个环节,如何可以处理得更好。在复盘中,我需要引用我和喃喃的短信对话。因为我可以直接预测到,这些场景如果光是我“口说”,很多人会质疑其真实性。觉得互联网罗生门什么的。已经有太多人在喊:“Denny,你会不会正面回应?有一说一,有证据给证据!”。

在很多人眼里,我现在处于一个“被动防御状态”——更有甚者已经觉得什么“公司是抢来的” “把喃喃逼走” “不尊重创始人”,所以我必须提供一些证据。这些截图倒不是为了说明我当时确实做了这些应对,而恰恰是为了说明,确实是这些应对方式带来了之后的情况。同时,尽管是被动防御,但是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的底线是,在引用的对话截图中,没有对对方的任何主动攻击,也没有暴露对方的任何弱点,只是对于这个场景的客观还原。

处境一复盘

回到6月中旬,喃喃表示她干得太累了,一个人承担不了。我第一次跟她提出说,我可以考虑接手CEO。

之所以说考虑两个字,是因为从上海搬到北京和喃喃合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Commitment。除了我个人要搬去北京以外,我在纽约的家人原本是打算搬回到她本科四年读书所在的上海,但是如果我全职开始帮喃喃,她就要搬去她完全不熟悉、也对空气和交通非常担忧的北京,而且我们对未来的规划也会完完全全变化。所以我和喃喃明确了我只是在考虑。

而喃喃在听到我愿意考虑全职加入并做CEO的时候,是非常高兴的。(反过来思考,如果她是不高兴、不认同、或者任何她现在所表现出来的负面态度,她完全可以拒绝这个想法,继续自己做CEO或者寻找其他人;所以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我主动抢走CEO的职位,最后逼走了喃喃”的这种论调。)

所以,收到这个消息以后,喃喃约了潜在投资人、和我、和她一起在6月29日早上在北京聊天。当天的会上,喃喃和潜在投资人都分别明确表示希望我做CEO,更重要的是,喃喃表示她在这段经历之后觉得自己不适合做一把手,坚持只愿意做产品和形象代言人。在一番交流后,我表示我现在还在点评,需要时间考虑一下,并明确说了我的亲人现在都不在北京,要搬过来是很大的变数。

喃喃和潜在投资人都询问了我对于做CEO的股份意向。我提出任何创业公司都需要有一个决策人占大股。我提出了一个大概的比例:如果我做CEO(Chief Everything Officer),则需要占40-45%,我希望喃喃可以负责做产品研发、乐纯的品牌相关工作(作为乐纯的形象)和商务拓展(BD),占20-25%,此外我们需要另外招募1-2名做产品生产和运营的核心人才,所以15-25%是期权池,投资人占10%。投资人也明确了投资的具体数额和占比,喃喃也表示了同意。会议的结论是:给我一些时间考虑一下。

6月29日的那个会议以后,我和喃喃两个人在华贸中心下面的一家烤鸭店里吃了个中饭,我和她说了我如果要搬来北京创业的不容易和顾虑,尤其是在家庭方面,以及我未来几年的打算,她表示希望我能尽快来,会在各方面都支持我。我特别感激,主动表示,我个人的意向是OK的,但是需要和家里人商量一下。

7月2日,喃喃生日,我带给了她一个好消息:

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在合伙人利益、公司利益、和家庭利益间寻找平衡。但这次创业的复杂点还远远在后面…….

7月3日,我给喃喃发了封邮件,罗列了我们两个人7月份的工作安排。

7月4日凌晨,也是我计划辞职的当天,老天砸下一块砖。

喃喃跟我打了一个完全在意料之外的电话,说她不想干了。

(但这也就是喃喃描述的:“这个时候,丹尼已经选择了承担CEO,而我只有选择退出。” 这种表述跟人的感觉是——因为我承担了CEO,直接逼着她退出,这让我不得不澄清。提出退出在喃喃和投资人都希望我承担CEO责任的仅仅6天以后。而就在6月29日的那顿华贸楼下的烤鸭中饭,我都一直以为喃喃很想、且需要我承担CEO的职责,因此才会开始和家人讨论的。)

触发喃喃7月4日提出退出的原因,是她认为我7月3日发的工作安排,超出了“之前谈好的”她的工作范围。也就是喃喃在她的文章里所说的:

“在接下来的任务分配邮件和沟通里,我深感自己再次掉回了之前的深渊,在团队不健全的情况下进行这件事,我只做产品研发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

那么问题一来了:换作你,你会怎么应对喃喃的退出?(思考一下,再对比一下我的应对方式…)

我在电话里跟喃喃说,现在的团队只有两个人、创业需要互相补位、现在的艰难只是暂时的、我现在还不在北京、等我来了北京一切就会好起来、希望她可以坚持…等等。

我当时脑子的反应只有一个——她只是太累了。我和家人简短讨论,家人给的建议也是:女生嘛,容易情绪化,要靠哄的。

于是,在过去一两年里自认为对婚姻有过很多思考的我,将对婚姻的理解和对合伙人关系的理解紧密结合,把喃喃基本上当女友来对待……走上了一条哄喃喃的漫长道路。

从凌晨挂了电话的不久以后开始…

我说得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因为当时对婚姻的思考特别多。不过喃喃可能直接睡了。总之没有回复。

第二天中午,她回复了一句她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会反反复复问我的一句话……

“你为何对酸奶这么坚持?”

这句话,喃喃前前后后一共问了我大概四次:在这里问了一次,再在我们电话里问过两次,在我7月底去到北京最后一次劝她时又问了一次……

一开始听到这个问题,我还在想,她说退出是不是为了考验我?

后来我发现,她好像真的是在问问题……再后来我发现,她无法理解我的答案。我在10月份主动问过她一次,“你觉得我为什么做酸奶?” 她还是回答不理解。

我想,如果B的脑子里已经认定了一个“A为什么坚持做酸奶”的想法,那无论A怎么说,B可能都很难理解。

比如,有些人死活就是想说,我坚持只是因为看中了“喃喃的配方的商机”。有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喃喃也是这么觉得的,只是她不敢开口跟我说。我猜不透,也就不去想了。

其实,这种时候我真的很想回这些人一句:“那~公司完全送给你,你做不做?”(噢耶!终于说出口了。)

我接下来会做的是:和大家分享喃喃的配方。毕竟公开配方是乐纯从最最开始就答应所有人的(这也使得后来“转让配方”的事情变得很奇怪)。

而且在接到了喃喃的配方以后,因为决定去奶粉奶油的原因,我们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把核心部分完全重新研发了——这个新配方我们也会和大家分享,而且是会直接印在包装上。

你如果认为这可以让你赚很多钱,你也可以辞职去开一家酸奶店,因为我们甚至连生产工艺也是完全透明公开的,可以随时来参观。

我们一直在他轮对于配方的尊重。但这就是我对一个极好配方的最高尊重——让它变成所有人都能用上的配方。同时我也理解这一点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

关于我真正对酸奶执着坚持的原因,在不同场合我已经解释了很多次了(接下来还会用橙色字体解释一次)。但是当时那个时间点,我确实有一个特殊的原因,我的回答是:

那么问题二来了:看完以上信息,你会怎么应对?(思考一下,再对比一下我的应对方式…)

我希望喃喃可以留下来继续做乐纯。

所以我先和喃喃通了电话,听了她的具体想法和需求——我问她,如果她真的退出乐纯了,她想做什么?她说,没有完全想清楚,但是说还是比较想打工,最可能是去找份美食杂志做一个编辑吧。

结合她对“打工”感觉的需求以及“慢生活”的诉求,我说,与其去美食杂志打工,不如坚持承担责任、从公司拿一样的薪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还可以占股份。

所以围绕着她的这个诉求,我设计了一个Plan B……进一步将她要承担的工作责任和劳动减小,强调“不会PUSH她再做各种救火队员或者各种补位这样的创业风格的事情了,这类事情就会完全被我和其他人扛下来”。她可以拿打工的薪水,占10%的股份。在我当时的思考中,这是一个满足喃喃“慢生活”需求的很好的Plan B。

然后为了表示我的决心和破釜沉舟,我跟她说了我已经把工作辞了。7月4日的下午4点,我开始了等待喃喃对我的新方案的回复。

这个我以为满足喃喃需求、又强有力的劝说方式,在两天的等待以后,又砸下一块砖。

那么问题三来了: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应对?(思考一下,再对比一下我的应对方式…)

回顾接下来的几天,我将能够想到地说服喃喃留下来的方式,都用了。

硬的方面,第一次和喃喃说,如果她不做,我也做不下去了,这样乐纯就挂了;软的方面……似乎剩下基本上都是软的。从情感角度出发的、从理性角度出发的,也都有了。(现在回顾起来,确实很像男女朋友谈分手。)

7月9日,我再次想出了一个当时觉得可行的方法——给喃喃设计了一个最最轻量级的让喃喃留下来的方式,即做产品顾问。替当时打算在华贸开的“乐纯咖啡厅”设计菜品,不需要做任何其它的事情。

两天以后,这个提议也被否定了。再之后,直接快进键按到底吧…….基本上都是我在从各种角度PUSH和PULL,希望喃喃可以留下。

于是,这就是这个场景的最后一个问题,问题四——如果是你,发起的人退出了,接下来你是否会选择继续做乐纯?

总结一下目前的客观情况:

一、喃喃突然的退出,等于你已经没有了唯一的全职团队成员,所谓的乐纯,现在只有你一个人。 二、你刚刚辞职,大费周折和家里商量安排好要搬去北京,准备加入喃喃。 三、喃喃和你明确表示,她希望自己的形象也从乐纯中退出。 四、乐纯的品牌是你花了很大情感和心血建立起来的,但是没有人知道你之前在幕后做的工作(当时我的全职工作让你很难大张旗鼓地说你是乐纯的成员)。这个品牌到6月份,给人的感觉都是围绕着一个现在已经要退出的创始人。如果你选择继续做下去,你如何来交代这种创始人+品牌代言人退出的情况?又如何来交代为什么你接手了?

在这种情况瞎,你会放弃吗?还是会继续?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答案。我选择按原计划去北京,尝试一下能否把这件事情继续做下去。

一部分原因是,如果我也不做,乐纯就挂了;而知道乐纯的人,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我觉得这是一个创业者应该承担的对用户的基本责任——除非山穷水尽,或者政府法律不让你做,否则应该坚持到底。从另一个角度,这也是对投资人的责任。

另一部分原因是,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从上海搬去北京。我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所以北京肯定也是要去的。

往乐观的方面想,我想到了乐纯仍然有的:一个好产品和一个已经在变化中的品牌(感觉又要开一章说品牌)。

其实从加入乐纯的一开始,我就希望、也在推进乐纯可以去除个人品牌。

这是有很多原因的。

每当你问一个创业公司,“你为什么要做XXX?”的时候,他总是以一个个人故事开始回答的。这是因为以“个人故事”和“个人形象”为公司初创期的品牌起点,是创业公司构建个性化、有人情味的形象最有效的方法;而且,这个答案确实是真实的。

但是,当公司稍微有了一丢丢关注以后,比如乐纯——从喃喃的角度,她不是那么喜欢抛头露脸的感觉;而从我个人对公司发展的判断,将一个公司和某个个人形象关联在一起,是非常不利的。

从创始人的角度讲,她在个人生活中承受的压力也会随着公司的成长变得越来越大;而从公司的角度讲,风险也很大,因为大家都会关注着这个个人的一举一动。

所以我以前常跟身边的一些创业朋友说,“要是创业的人有钱,哪个聪明人愿意没事替自己代言。”

这句话也是有感于看陈欧回忆他当时上《非你莫属》节目的感悟。确实,最初上那个节目的,都是一些没有钱做广告、但是公司又要快速发展才能活下去的创业公司CEO。

扯远了。

所以,从介绍乐纯的第一篇文章开始,我们虽然是从喃喃的故事开始说起,但是强调我们希望做#一罐所有人一起创造的酸奶#,而不是任何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的酸奶。

这里有我的私心在,因为我一直喜欢做有强烈参与感的产品;喃喃也非常认同这种参与感。所以去个人中心化,这个是乐纯一直有在做的事情。

好吧。总之,我决定继续尝试着做下去了。我觉得大部分有创业精神的朋友会做一样的选择。或许吧。

处境二:“公司交接”复盘

原本以为直接引用历史对话可以节省很多写文字的时间的。第一个场景还原完,发现贴图的时间比写字的时间还长…所以接下来还是写字吧。但是我想接下来用“北北”代替喃喃。因为这是一篇复盘。直接用喃喃,心里有疙瘩,总觉得会被人认为带有攻击性。

如果要继续做下去,先要确保的第一件事是:原来的投资人愿意继续投资,或者找新的投资人。

所以7月下旬你只做了两件事:(1)联系原来的投资人;(2)接触新的投资人。你需要的投资金额并不大,你还是有信心的,但是你必须要跟他们说明真实情况。

你先跟原投资人进行了第一次沟通,说明情况:“现在北北决定退出了,如果我一个人继续做下去,你是否继续投资?”

投资人询问了你为什么想做酸奶的想法,对产品、市场的规划(例如我明确了接下来不会做喃喃原计划的以酸奶为主题的“乐纯下午茶咖啡馆”,而是专注只做酸奶一个产品),接下来打算怎么招到专业人才等等。

最后,投资人表示他继续投资,唯一的变动是,他认为北北的退出给项目增加了风险,你同意,所以要修改投资条款,由原来占10%变成12.5%,你再次同意。于是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

他同时建议,让你可以再劝劝北北,觉得你俩还听互补的,你表示会的。

7月20日左右,你去了一次北京。在北北家里,你和北北以及她男友又做了一次劝说她留下来的讨论。当时你感觉似乎有一点点说动北北,觉得是个好现象,但是后来还是不了了之了。

而就在你已经快要跟其它投资人挥手说已确认投资的时候,老天又砸下一块砖——北北的态度从之前的“愿意无条件把配方给你”,变成了“我的家人和导师都很生气,认为我要占股份”。

于是,问题一来了,你会如何回应北北突然提出的需要占股份的要求?(思考一下,再比对我的回应)

这个平衡的复杂点在于你需要考虑“北北的利益”、“公司未来的利益”、“投资人的利益”……其实,我也希望有道德卫士能够跳出来说抓住之前的那句“我愿意把配方无条件给你”就好。

从创业层面,我当时思考的是,对于几乎所有创业公司来说,每一个合伙人持有的股份都是分期兑现的(Vested),最常见的是分成四年;而通常都会有一个第一次兑现期(Cliff),通常是第二年。也就是说,如果纸面上你占有30%的股份,那么你待满两年离开,只会得到15%,做到第三年底离开会得到22.5%,做满四年以后离开,30%就全部归你。

之所以几乎每一个创业公司都会使用这种机制,有两个重要原因:一就是为了避免对于公司来说重要的合伙人说走就走,使得公司的一块业务完全停滞;二就是为了防止一个合伙人在公司早期就主动退出,但却又长期占有股份,这容易引起未来股东的不满。

所以我的回应是,如果北北参与乐纯的发展(从乐纯最早的工作分配,到后来给喃喃提出的Plan A、Plan B、Plan C……),北北必须占各种大大小小的股份。这个在之前的各种讨论中已经详述。

但是,北北坚持希望自己的形象从乐纯品牌里完全消失,也不愿意参与任何工作。在这个条件下,我的判断是乐纯当时处于一个异常早期的阶段,在这个时期给一个从今往后就完全不参与乐纯的发展的人发5%的原始股——这对于乐纯的股权结构也好、未来核心成员的感受也好,都不大合理。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判断。

同时,我从朋友的角度也确实跟北北说,“我觉得你折磨我折磨得已经够多的了,我一直在做事,我只想把事情顺利地推进下去…” 在这种情感和理性的共同驱动下,我表示,我可以接受从先前的“无条件转让”变成“要付一笔转让费”——这表现了我对北北的配方和先前工作的最实际的认可——尽管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想到配方可能存在的问题。

继续讲场景:

这个转让费的情况在你和投资人的后几次沟通中,你也和他进行了讨论。无论是从公还是从私,你都必须把你要给北北的钱跟投资人明确说明。

但是当时你脑中最没有想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你是否要继续使用乐纯公司和乐纯品牌——这不仅仅牵涉到商标、牵涉到政策、牵涉到工商变更等等,还牵涉到“北北走了怎么解释”。7月底的时候,你还一无所知。所以你宁可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跟投资人说。

所以你告诉投资人说,因为北北退出了,所以你不一定会继续使用乐纯的品牌或者不再使用乐纯原来的公司。他一开始也愕然,问:那我为什么要投?你说:因为我有信心把乐纯扭过来,或者做一个更好的品牌出来。

投资人进一步问了你打算如何处理北北的转让费的事情、以及未来规划的问题,最后说:“我不管了,你决定吧”。

其实你心里清楚,这种种子阶段,无论是投资人还是你都不知道未来项目会如何发展或转型——卖酸奶卖到后面变去养牛了也是常规事件;做游戏做到后面去做团购最后卖化妆品上市了,也是发生过的。

7月底,你和投资人正式签订了协议,协议中明确了是对你个人或者说是你个人公司的投资。如果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一点的话,那就是这笔资金直接去到了你的个人账户(你当时名下没有公司),而投资人很明确的知道北北的退出。

而几乎在“转让费”这块砖头砸到你的同一时间,老天又PIA砸下了一块大砖。北北发给了你一个截图:

放大一下那个截图……

如果你无法理解这句话是一块多么大的砖头的话,那么我来翻译一下:

“现场制售乳品的餐饮许可都不批了”的意思就是——只有120万就别想在北京城合法卖酸奶了(快速科普:国家禁止乳制品生产走中央厨房模式,也就是不能没有门面地做网购;所以只有两种合法方式,一种是开个店,以餐饮许可做现场制售,这是100-200万的投入;另一个是开个厂,拿QS,这是500万以上的投入,且周期很长)。

于是,问题二来了,如果是你,你会如何看待这个关键政策?你会继续前进吗?如果发现事儿完全不能做了,你会继续付转让费给北北吗?(思考一下)

在行动上,我的应对是,我选择了继续前进。当时我比较乐观(其实是砸下来的砖头太多——融资、转让、哪里找人、搬到北京的安顿工作、喃喃之前谈的店铺是否要接手——根本没工夫去想透),觉得政策的事情不能听一个人说就算了。既然都来北京了,我决定花足够多的时间彻底调研清楚,如果是真的政策上不让做,我就把投资原封不动地还给投资人——这是我和北北都非常肯定的一点:我们是正规投资人投资的正规项目,必须合法合规。

(插一句,这里又牵涉到一个“投资人的利益”的问题,如果你遇到政策问题就转型去做其它的,可能前创始人或者道德卫士就跳出来说,“你拿乐纯去忽悠投资人的钱去做别的业务”;但是如果你把钱退给投资人,他们可以说你对投资人的投资不负责,这点挫折就放弃——还好我没遇到这种需要平衡的处境。)

在当时,政策就变成了一个1和0的问题。

我和喃喃提出,一旦我确定政策允许,那么就会去把乐纯继续做下去,并第一时间把转让费给到喃喃。而“政策是否允许你做现场制售”是与“能否找到符合环境、卫生、消防条件的店铺”是挂钩的;同时,这个店铺还需要能够提供我们必须的载电量,而载电量又与我们究竟会用什么设备挂钩,而“用什么设备和具体的生产流程和工艺”又取决于通过审批的条件;而我和喃喃当时都不知道具体的生产流程、工艺、设备会是怎样的……所以我和北北最终明确,我自己花时间和钱去探索,而这个“转让费”触发的标识就是找到并签下了一个店铺。

为了避免无休无止的拖延,我们在8月底讨论这些问题时,设了一个截止日期,就是11月30日。

鉴于行业的特殊性,如果在11月30日之前,我们摸清楚政策是严格不允许的,那么这个项目从本质上就是不可行的,我会把投资全额退还给投资人。

但是我们明确了彼此都会承担风险——在我自己摸索的时间、雇的员工的工资、烧的钱将由我自己承担(不是投资人承担),而在她主导乐纯的时间,烧的钱由她承担,我也不需要她给我之前发任何工资。我和北北双方也彼此认可。

后来发生的情况:我们的毅力是有的,只是没想到N个局之间互相说“这个不归我管,归它管”,光光查清楚相关政策的真实性、究竟由哪个条例规定、由哪个机关颁布,就用了将近一个月,期间辗转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等等等。而找到了“允许现场制售乳品”的具体条例以后,让受理主体愿意接受办理,又用了将近一个月,期间反反复复给机构的业务负责人打电话、说理、找正确的负责人、了解它们的需求……等等等等。9月26日亮过一次绿灯,然后国庆回来以后又灭了。真正亮绿灯的时候,是10月底。

而同一条线进行的问题三是,你一共有125万,开店的先期投入(设备、租金要付3压6、装修、设计费等等)需要约70%,你会给北北多少转让费?

这个处境的复杂性在于,你需要平衡“用户的利益”(如果建新公司,如何向乐纯用户交代?)、“北北的利益”(给多少转让费?)、“团队的利益”(给的越多你能发的工资越低)、“公司的利益”(给的越多,可用资金越少)等等。

思考这个问题时,我还是回到了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北京这个地方的原因——为了把事情做下去。这就与其它利益(包括朋友的利益)起了冲突。

我跟北北说,既然从一开始的“无条件转让”变成了要给钱,那就是从商业的角度出发,是在买资产——包括品牌和配方。

创业从来没有所谓的补偿成本一说。从来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创业公司的创始人A主动退出,其合伙人B必须要补偿A之前烧掉的钱的。

通常的逻辑是:A可以无条件转让给合伙人B,也可以问合伙人B要转让费;但是转让费不取决于之前烧掉的钱,而只取决于B对A提供的资产的价值判断。因为高于这个数字,B可能就无法接受,转让费也就不复存在。

假设B需要继续做这个业务,那么B应该随着A的退出,一起退出旧公司,然后自己去建一个新的公司,不使用旧公司的任何资产(因为旧公司资产要价太高)。这也就是我之前跟投资人提到的最坏可能性。

但是,这种结果对于A是不利的(要承担之前的成本)、对于旧公司用户也是不利的、对B要去解释为什么新建了一个公司,也觉得有怪怪的。所以,双方最好的是找到一个让B继续把旧公司做下去的价格。以上是纯商业利益的讨论。

从朋友的角度,虽然北北是主动要求退出,但是我希望给到北北一个不低于之前她烧掉的价格。于是我提出了10万的价格。北北当时回复她感觉这是对她之前劳动的一个侮辱。因为从她的角度,她算出来的可能是10万减去报销的9万=她的劳动只换来了1万的资金。

我理解她的角度,又结合了手上现金有限的情况,设计了新的方案:也就是10万现金,加上后期融资再追加20万,再加上50万股期权(对于这些专业的“金融术语”,北北的背后有他家人的专业意见)。我们双方达成了共识。

你以为终于风平浪静了。但是更复杂的还在后面。

又有连续两块砖头砸下来——

8月20日,你得知北北的配方里放了奶粉、奶油(这个会在《处境三》中复盘);三个星期以后,9月14日,你在核查商标的时候发现,北北之前说乐纯公司已经注下的乐纯商标,其实早已经被别的公司在几年前注册掉了。

然后你整理了一下,购买北北的公司,带来的更多的是问题而不是价值——配方?核心需要重新研发。商标?该公司下面还没有商标,而购买现有的乐纯商标需要花几万。一个可以用来办理各项业务的公司实体?该公司的法人和股东都是北北,工商变更成大约要花一个半月的时间,加上你需要再支付几千元的手续费。而你买这一切问题,消耗了10万现金。如果你重新注册一个公司,需要三个星期,消耗1万现金。

于是到了问题四,当这一切资产都出现问题时,你是否会继续消耗原定费用,来接手北北的公司?

这是我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是否要接手北北的公司(“北北同学怎么这么不靠谱啊”—这是当时的心路历程)。

从商业角度,北北的公司资产有两个——配方和品牌。这两个资产现在都出现了巨大的问题。而注册一个新公司只要一万块。我完全可以用这个新公司去购买乐纯商标的所有权,或者注册一个新的品牌名称等等,将原来的业务做下去;但是从朋友角度,北北已经把她的配方教给我了,虽然这个配方有很大问题,且我必须把核心部分完全重新研发的(下个复盘中会讨论)。所以我很纠结。

然后9月下旬,老天掉下一块海绵——我被朋友告知朝阳区有一个赞助海归创业者的计划,大约可以获得10万;这个消息的降临,让我觉得即使我接下了北北的公司,从公司层面,我也可以用这笔本就不属于我的钱来解决品牌问题。这当中有个问题是,其实政府的这个钱也不是送的,是要选拔的。你也不知道你一个卖酸奶的能不能被选上。

但当时觉得不管了,情义上感觉对了,就这样吧。

9月25日,我和北北通了个电话,和她说了关于这个赞助计划的事情,以及这个计划需要提供的资料等等。然后我表示,尽管资产出现问题,但是我将保持给北北的转让费总金额,但鉴于短期内需要资金去弥补这些问题,我们会将10万拆分成了现在的5万和A轮融资时再追加5万,另外的20万和50万股期权保持不变。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再后来,我们团队的成员投入时间和资金搞定了商标的事情(此处省略一千字)。

然后就进入了漫长的国庆假期,我出国办理各种个人事务,一直到10月11日才回到北京。回到北京以后,我和北北通了个电话,提出说可以尽快签协议搞定交接的事情。其实一回到国内,我就感觉各种层面的事情太多太乱的事情扑面而来——产品研发、工商变更、政府政策研究、申请赞助计划,而且互相之间还有都复杂的关联。

那段时候,在员工忙了一天散了以后,我就会在夜里想,我这究竟是在干嘛?为什么居然还撑到现在?

正好那个晚上是Y-Combinator(硅谷最著名的孵化器)在斯坦福的系列课开课,吸引到了国内外大量创业者的关注。我最近半年已经很少看创业相关的文章,但是YC的名号还是吸引到了我去看了这第一课——因为内容正好是关于,“究竟为什么创业?什么才是创业最好的理由?”

以下是节选:

然后Sam花了很多篇幅讲为什么很多人们觉得是正当的创业理由,都会带来问题……感兴趣的可以自己问谷歌。然后终于到了Dustin讲:”So what’s the best reason?”——Basically, you can’t not do it.

“There are much easier ways to become rich and everyone who starts a startup always says, always, that they couln’t have imagined how hard and painful it was going to be. You should only start a startup if you feel compelled by a particular problem and that you think starting a company is the best way to solve it…the world needs you to do it. That basically, you cannot not do it. “

关于为什么我认为自己适合做这件事、为什么是酸奶这个产品、以及为什么我认为这个世界需要这样一个公司,我会在未来的文章中详述——

用简单的话解释,我认为中国的食品行业,需要有一家企业用完全“公开 · 透明 · 参与”的方式做产品和做运营。如果这家企业哪怕做出了一点点的成功,它都会给中国食品行业带来很大的改变。

你可以说我是错的。但你最好证明你是的对的。

不知道你怎么看,反正在那么多砖头之下,我读到这些,内心一下子稀里哗啦的。那天晚上,你发了一条带着显著情感的微博:

在这之前,你已经有20天没有发任何关于乐纯的微博了。

于是,就是最后的问题五,这个时候,北北的朋友(她很大可能并不知道以上完整信息),在微博上公开攻击你——“把欠北北的钱还给她”、“假情怀逼强奸真正有情怀的人”,而且你很快就被可怕的社交网络传成“骗钱”、“骗子”的时候——你会如何回应?

你审视了一下当时的情况——乐纯公司至今一直在北北的名下,她是工商登记的唯一股东。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一直在为北北打工着,而且没有任何盈利。离最初的11月30日的契约也还差很久。“欠钱”的这种说法是怎么来的?更何况,大部分人看到“欠钱”两个字,就以为是你借别人钱不还,这是多大的污蔑。更不要说“骗钱”和“骗子”了。

再然后你回顾了一下:你从开始在北北最累且找不到人的时候给予帮助、到为此解决困难搬来北京、到突然发现叫你去北京的人自己却撤了、到马拉松般地哄北北、到设计了一堆让她留下来的方案、到决定一个人尝试探索现场制售的政策规定和项目的合规性、进而演变成了探索生产流程和设备、探索店铺卫生消防环保条件、再到事情能不能做都不知道就被索要转让费、再到答应了转让费、再到发现配方里有奶粉奶油、再到发现公司连商标也没注册上、再到最后被人骂欠钱、再到最后被人在评论里铺天盖地骂“骗子”………你还爱这个世界吗?

最后你发现,这世界上,永远会有人在你出于朋友利益才做一件事的时候,指责你是受商业利益驱使;而在你需要照顾商业利益的时候,指责你不顾朋友利益。

所以,你决定按自己认同的“公开、透明、参与”的态度,继续做你的事,分享你的经历就好。

处境三:“奶粉奶油”复盘

8月中旬,在资金问题确认以后,你开始做第二件事,招人。你寻找到了一名你觉得非常契合的乳制品专家,但是当时你对他专业能力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简历上,因此你无法100%确定是否要录取他。

于是你跟北北说,你希望北北在下周向你传授怎么做乐纯酸奶的时候,可以让这名乳制品专家一起参加。这样,你可以通过观察他的实践操作,来完成对他的最后考核。同时,你认为有一名乳制品专家在场,哪怕他只是理论专家,也会对交接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北北非常坚定地否决了你的提议。原因是,这样的话,那个乳制品专家就知道配方了!但是你却还没有100%确定是否要录取他。所以北北说她只愿意把这个配方教给你一个人。

你有点困惑,回复的大意是:北北,你把配方教给我,我第二天还是要把它教给这个人。因为只有看过他做生产以、且对我们的配方提出他的专业见解以后,我才能确定录取。并且,未来我们负责生产的团队成员也无可避免的需要知道配方的。

这时候北北说:配方的保密是完全可以做到的。ABC已经开了五家店,配方依然完全保密,你可以去问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你跑去问ABC先生是如何做到保密的。ABC的答案是:全部都由家人来负责配料(加多少奶、多少菌等等),然后发送到各个门店。

于是问题一来了,如果是你,你会选择: (A)将这个配方只让你自己知道、然后全部都自己来配? (B)还是叫上你的家人一起来配? (C)还是告诉你的生产员工、但是不告诉其它成员? (D)还是告诉所有团队成员? (E)还是告诉你的全部用户? #思考一下#

在电话里,我给北北的回应是这样的:

首先,做不到要招一个经验知识远远比我丰富的乳制品专家,但是还要跟他说,“对不起,这个配方我们要磨合一段时间再告诉你”。从情感上,我觉得一开始双方的基本信任就没有了,我也不觉得一个乳制品专家会来“窃取”这个配方;退一万步,即使真的“窃取”了,也不会对乐纯构成问题(我还给北北讲了我曾经写过的《入门错误二:把创意当机密》)。 从逻辑上,我不知道如果我不把配方告诉他,我能跟他做什么来“磨合”。 然后,我也做不到不把配方告诉每一个生产员工。我觉得每一个生产成员必须要知道自己在生产什么。 最后,乐纯在第一次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的时候,已经明确说明了要公开配方。

然后北北在电话里给出了她最无奈的回应:最早乐纯在用超市进口奶(保质期几个月的超高温灭绝奶)的时候,确实是只用纯牛奶。但是在我们开始用鲜奶以后,因为在中国无法找到指标足够高的奶源,所以她在现在的乐纯配方中,添加了奶粉奶油。她认为奶粉奶油严格意义上说不算添加。(背景:之前北北对你、和对外都给人印象是只用了纯牛奶)。

她同时提出,之前乳制品专家跟她说过,今后咱们有了规模以后,可以通过用蒸发机蒸发水份的方式来提高牛奶指标。就不用加奶粉奶油了。很多的大厂都是这样做的。

但是她担心我们现在加奶粉奶油的消息让没有磨合过的外来人知道,会影响到乐纯的品牌形象。

如果说一开始你不理解北北为什么不肯传给你以外的人的话,相信现在的逻辑,你终于完全理解了。PIA,又一块大砖。

于是问题二来了,如果是你,这会如何回应北北?

首先,发飙肯定是没有用的。我当时跟北北在电话里说,在她将配方给我以后,我一定会将它完整透明地告诉给我招的人的。我只有告诉他我们现在做了什么,他才能用他的专业知识来替我们改进。

但北北坚持认为,我应该每天早上比其它成员先到店里,完成配料。我表示我做不到,而且认为这种瞒着员工的方式非常不合理。既然她选择将公司交给我,希望她能够尊重我的判断。

最终,在当天晚上的这通电话里,北北和我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她始终认为我随意地将配方给还没有磨合过的人,是对她的配方的极度不尊重。我也理解她看问题的这个角度。可能也是这次对话,让她对“我和她完全不适合”下了盖棺定论。我们的对话不欢而散,北北最后告诉我她不会面对面的来教我。她会将所有细节都写成一个文档,我们有问题可以去问她。我答应了。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是我在收到北北配方的当天就将配方交给了那位乳制品专家。我们最早开始通过动手实践来研究的两个问题是:(1)加奶粉奶油和不加奶粉奶油究竟差别有多大?(2)是否能够买到小型的闪蒸机。

第一个问题我们几乎在第二天就得到了答案:差别非常大。不加奶粉奶油以后,奶味的浓郁就完全消失了。

第二个问题我们大约在一周以后得到了答案。我们先一起参观了北京近郊最大的酸奶厂,去看真正的闪蒸机(上面写着“闪蒸”二字)。然后他询问了身边所有的业内朋友和阿里巴巴,得出的结论是:最小型的闪蒸机也要占地30平米,而且高度极其高。很显然,闪蒸机不是一个能够在市内使用的设备。

一周的调研以后,我们就开始思考这个大问题:接下来是否要继续使用奶粉奶油?

如果使用,我们就必须和消费者说清楚,我们的酸奶里加了奶粉奶油。于是这就联系到了另一个大问题:“奶粉奶油不算添加剂”这个论调站得住脚吗?

这个我们很快就有了答案:是站不住脚的。例如北北使用的雀巢淡奶油的配方表里明确写着,它本身就含有各种食品添加剂。

所以我们也很快得出了结论:我们将不再使用奶粉奶油。

但是产品的品质肯定是不能下滑的。不然大家肯定会说——“乐纯在你接手以后,品质就完全不如北北的时候了。果然一个是手艺人,一个是商人啊。” 想到这种评论,光靠自尊心都能让人下定决心,一定要不加奶粉奶油,做出口感和口味一样、甚至更好的产品!

于是就有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们在奶源、采用的发酵菌种、发酵菌种的配比、发酵时间和环境上不断迭代,做了3000多盒酸奶的行为。具体我们是如何不加奶粉奶油却做出更好的酸奶,我会在另一篇文章中完全公开详述。也欢迎有怀疑的朋友,来三里屯店参观我们完全公开透明的生产流程。

但是这个处境下,最复杂的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问题还没有回答。那就是,在得知北北在之前的配方中使用了有添加剂的奶粉奶油以后,你是否会告诉之前的乐纯用户?

这可能是一个反应《人和处境》的最好问题。

如果你是北北的亲人,你肯定会回答:不要。北北自己也一直说:不要。而支持北北的人,看到你公开了这个问题之后,还会跳出来骂你。但是如果同样是北北、北北的亲人或者支持者,保持他们的道德标准不变,只是把他们的处境变成(1)之前喝过乐纯(2)关注过乐纯(3)完全听都没听说过乐纯只是纯粹路过的,他们会异口同声地说:“我COW!必须让大家知道啊!要是知道了但是不告诉我们,这个人就是道德有问题啊!”

而且他们可能会说得非常轻巧,好像一切道德尽在他们掌握。这就是处境对人的改变。

所以,上面这最后一个问题,留给道德卫士和所有普通读者们去思考答案,并和我的答案最对比。

以下是最后我在那篇《一盒酸奶的人生》中给出的我大约800字的答案:

第二次让人身心失衡,是喃喃在8月底交接的时候,告诉我她之前的几个版本的乐纯配方里,加了奶粉和奶油。这是我之前完全不知道的。喃喃说,她是在实在找不到好的奶源的前提下,为了保证牛奶的指标才这么做的,且奶粉、奶油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添加剂;而未来,我们可以通过使用散蒸机,蒸发牛奶中的水分,以实现完全不添加任何东西就能提升指标的目的。(后注:散蒸机那个方案很快被确认不可行。最小的散蒸机占地都需要30-40平方。)

你可以想像,在我得到这个信息的当天晚上,我的脑海中只有千万头草泥马飞过——“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替你背书的我?” “怎么可以欺骗用户?” “我本以为乐纯是一个好产品,现在该怎么向用户和粉丝交代?” 再连上第一个身心失衡的话题,就变成了“一个这么有问题的配方,你居然还问我要报酬……”。

当时的大概情绪你可以了解了。 尤其是看到上周喃喃的一位朋友在微博上对我的攻击——“把欠喃喃的钱还给她”、“假情怀逼强奸真正有情怀的人”——而且很快就被可怕的社交网络传成“骗钱”、“骗子”的时候。。。我有好几个念头想要以非常具有攻击性的方式来回复。我受到的攻击越大,就越是能想出很歹毒的话来让大家了解“真实”的喃喃。我人性中的歹毒在多年的所谓“修行”后,终于找到一个好机会钻出来;讽刺的是,恰恰是这样的时候,我觉得我是正义的。

占据道德制高点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那种“你是欺骗用户的、欺骗我的”、“我是正义的”、“我是道德的”、“我是正确的”……让我完全忘记了最初认识的张喃喃是一个怎样的人。这是我犯的第三个错误。

直到这种执念消散了一些后,我的脑子终于转过来了一点。

喃喃可能并不是我见过的厨艺最好的人,但她是我见过对食物最较真的人之一。为了在中国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做出最好的产品,她选择了在她认知范围内她认为最恰当的方法。仅此而已。至于所谓的欺骗,更多的是她在整个四到六月压力极大的情况下,被迫不想再增添一个额外的麻烦,而她的价值观容忍了这个过渡性的调整。仅此而已。

除非我曾经认识的那个她人格产生突变,否则我相信如果她选择了继续做乐纯,她一定会在正式售卖之前,找到完全不使用奶粉奶油却能保持一样口感和口味的方法,不辜负相信她的乐纯粉丝和用户们。

我在10月底最后一次跟北北吃饭时,跟她说:她的家人出于保护她,可能觉得把这件事情掩盖起来是最好的。但我想北北一方面说“奶粉奶油不算添加”,另一方面又不希望用户知道,至少说明这是自己心理不愿意去面对的坎。将这件事情公布出来,并且愿意承认,该道歉的道歉,对长远来说,是最好的。你既不用担心有人再拿这个来黑你,心理上也不用有任何道德指责的包袱。这是我作为朋友的建议。

我那天没说太多话。唯独这一段说得很长。北北听完估计也不是很理解我的逻辑。但这确实是我在这次事件中很大的一个感悟。

很长一段时间,当我看到评论里说:“喃喃是个真正的手艺人,而Denny只是个商人。” 我很容易被这样的话激怒。因为我觉得,我能够在这么多块砖头砸下来以后,依然坚持着把乐纯做下去、做起来,是因为这是我真正热爱的东西,寄托了我的很多念想。所以每每读到这样的话,我会身心失衡——“你全家商人”,我心想。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办法忽略这些我认为是错误的言论。

后来有一天我理解到,每个人都有歹毒的一面。所以别人再怎么说你歹毒,他都是部分正确的。你要面对自己,就是要去承认这些歹毒言论的部分正确性。然后你才能真正得忽略这些歹毒言论的部分不正确性。最终,你才能和自己相处好。

所以,我确实是一个商人。我是个商学院毕业出来的。我怎么可能不是一个商人。同时,我也是一个喜欢写文字,喜欢分享,喜欢创造的人。喜欢读好书,也喜欢社会化媒体。我喜欢做好的营销,也喜欢做好的产品。我甚至一直在思考如何将两者的思维逻辑打通。如果有人认为我只是一个商人,我能想像的是,他可能被金钱蒙蔽住了双眼。

我当然也喜欢酸奶。我还喜欢教育。我做很多事情。我喜欢工作。我没有什么兴趣爱好的时间,我把这些时间都用来做我喜欢做的事情。然后我要赚钱养家糊口。我也要实现一些自己的想法和理想。我还想同时可以帮助到别人。我是个会犯错的人。因为我喜欢做之前没有人做过的事情,所以我必须接受我会比一般人犯更多错。但我很清楚我自己不是一个骗子。我的性格和内心声音让自己很难到达一个骗子的高度。

我经常担心自己是否能够知行合一,但也告诉自己,分享是最好的学习方式(Sharing is the best way of learning)。在有些处境下,我会因为朋友而牺牲公司利益。在有些处境下,我会因为公司而忽视朋友利益。然后我会道歉,会反思,会总结,会澄清,会把我的经历和世界分享。

我和所有人一样,一直在寻找那个可能不存在的平衡点。

处境四:“吃没吃过”复盘

你在上海;北北在北京。你有一份全职工作,周末经常在加班,出于兴趣爱好,兼职负责乐纯作为一个小公司的市场策略;北北在全职负责乐纯的各项事务,非常辛苦。你联系过北北多次,要吃乐纯的酸奶。其中最接近的两次,一次是在1月27日(你加入乐纯以前),你前往北京约北北吃酸奶,但是北北当天没有时间,第二天刚好要回老家过年,错过;第二次是在3月28日(你加入乐纯不久后),北北前往上海,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带上酸奶,错过。

然后你周末就一直在加班,乐纯更多的是你的一个兴趣项目;北北周末也没有时间来上海,所以一直到6月28日,你一直没有吃到过乐纯酸奶。从一个合伙人的角度,你对喃喃是信任的;从一个市场人的职业角度,你知道你无法用个人口味判断这个产品的好坏;你阅读了所有吃过酸奶的先期用户的反馈,已经有足够多的市场反馈、包括美食圈的进阶吃货证明这个产品是非常好的。

所以,你需要决定是,在没有吃过乐纯酸奶的情况下,你是否能够作为市场经理向市场推荐这个产品?或者假设一种更极端的场景——如果你当时人在北京,你看了无数人使用一种产品,反馈都觉得极其好,但是你自己就是因为各种情况没有用,那种情况下,作为创始人或者市场经理,你是否能够基于用户的反馈来做市场推广?

我的简短答案是,我必须郑重道歉。

我过去的职业道德认为,市场经理的角色是将“市场认为好的产品”推给更多的人;因此,市场经理在职业行为中,只应该关注市场反馈,不用在乎自己的个人意见。在这种职业道德标准下,我在几次尝试但没有吃到乐纯酸奶、但是市场反应很好、对北北充分信任的情况下,替其背书。

但是,从职业道德角度继续想下去,这样的弊端是——请所有Marketer注意——当产品是往好的方面发展时,没有任何问题(i.e. 大家都说好吃,你吃没吃过就不重要了);但是当产品往不好的方面发展,市场经理就会陷于道德指责中(i.e. 大家都说不好吃,你吃没吃过就很重要了)。所以死理性派的结论是,市场经理应该使用产品,而且不是为了发现其优点(优点已经由市场来发现),而是在使用过程中,尽可能地关注和发掘产品的弱点(似乎非常反常理)。更好的方法是通过询问数量更大的样本,发现1%可能性下会出现的弱点。如果存在问题的话,在与公司利益不违背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让用户知道客观情况。(平衡公司利益和个人道德)

把这个道德标准写在这里,留一些空间给读者思考自己是否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做到。

写在最后

在整个事件中,几乎所以的恨都是源于爱:你能感受到人们对自己的小小的咖啡馆梦的爱,感受到喃喃对自己配方的爱,感受到喃喃家人对她的爱…….这让我觉得,尽管掉下来的大砖头很多,这个世界归根结底,还是值得爱的。

我最近依然会看到网络上不断的纷争,以及评论下完完全全的路人对当事人的人身攻击——“这个人是卑劣的” “那个人是善良的”。人们会先定义这个人是卑劣的,然后断定他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卑劣的目的;或者定义一个人是善良的,所以他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善良的目的。

我们都一直在不停的做事。一个人做了七件坏事,三件好事,那他究竟是善良的人还是卑鄙的人呢?我也不知道。人性是随着处境流动的。

所以我想,如果今后我有小孩了,我可能不会教他这个人是善良的、那个人是卑鄙的。当你说一个人是什么什么的时候,你先把他的可能性给掐死了,然后再把他的一切行为都定义死了,归根结底,是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给限定死了。

我大概最多教他:这个人做了件好事,那个人做了件不那么好的事。然后,该分享的分享,该道歉的道歉,继续多做些事。

多做些让世界变得更有趣的事情。

最后,是给所有的创业者:合伙做事就跟婚姻一样。即使最终散了,曾经有过的美好,依然是美好的。喃喃现在加入了新的团队,终于圆了她当时的美食编辑梦。我依然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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